最新消息!
湖北发布用气新规
每立方米1.84元
湖北省居民和非居民
天然气门站价并轨
7月30日,省物价局发出通知,按照国家发改委理顺居民用气门站价格相关政策,决定将我省居民和非居民用气基准门站价格统一调整为每立方米1.84元。各地可在2019年6月10日以后,在上浮20%、下浮不限的范围内协商调整具体门站价格,实现居民与非居民用气价格机制衔接。各地最终天然气销售价格需召开价格听证会后确定。
举报
本版积分规则 发表回复 回帖并转播 回帖后跳转到最后一页
+ 关注 (216)
今日
主题
Powered by Discuz! X3.1
Copyright © 2001 - 2013 Comsenz Inc.